各部門、子公司、項目部:
為切實做好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外防輸入,內防反彈,根據《江西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第23號令》要求,現結合我司實際,就疫情防控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春節前后如有外省干部職工人員返饒的,要嚴格對照23號令有關要求,落實好“須持7日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抵饒前24小時由本人或其親友向所在社區(村組)或單位如實報告”等有關要求。
2.要積極勸導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的親戚朋友暫緩來(返)饒,并密切關注國內中高風險地區調整情況。
3.如親戚朋友中有從事涉進口物品和口岸裝卸、搬運、運輸等相關工作的來(返)饒人員,須提醒做好14天自我日常健康監測,落實個人防護措施,減少串門走動,出現發熱、咳嗽等癥狀應及時自我隔離并向社區(村組)報告。
4.交通樞紐、公交公司、上武高速、公務用車、海港物流等交通運輸和人員密集場所單位,要繼續嚴格落實通風、消毒、衛生清潔等防控措施,并嚴格做好進入人員體溫檢測、要求佩戴口罩、查驗健康碼、保持安全社交距離以及通風消毒等工作。
集團公司疫情防控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