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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化责任明确目标积极推进全市物业服务行业整顿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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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2010-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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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开展全市物业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强化物业市场秩序整顿和规范工作,1月25日召开的局务会上,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双娥在听取物业管理处2010年工作目标时,指出物业处要积极推进全市物业服务行业整顿工作,加强与市房地产监察大队执法和各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之间的配合,严厉打击物业服务行业中存在的违反《物业管理条例》等政策法律、法规的行为,特别是对影响社会稳定、社会反响较大的要严厉整治,以推进整治工作的开展,净化行业服务市场,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见实效。进一步理顺市、各县(市、区)、街办、居委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职责,做好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各县(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之间的协调工作。完善各种制度,从根源抓起,结合我市实际,依据国家、省法律法规,年内与市工商部门配合完成《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工作,完成《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指导规则》工作,完成《管理规约》和《临时管理规约》的工作,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有效解决行业现实存在的问题;要完善行业动态考核机制,规范企业行为,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每月将投诉情况及时通报,对于一些违规企业要进行清理,给予相应处罚直至注销资质。对于服务好的企业要加大培育力度;要将行业专项整治工作与城乡清洁工程,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的创建相结合,细化考核标准,切实将市政府落实到物业服务企业的工作抓好、抓实。 同时,除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外,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宣传教育和舆论监督作用,加强物业管理宣传工作,普及物业管理政策法规和常识,明确广大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及相关部门的权利、义务,拟定宣传题目,在局新闻发布会上进行广泛宣传,增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让全社会充分理解、支持和参与到物业管理活动中来,切实规范物业服务企业行为,营造有利于物业管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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