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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面展开 稳步推进 扎实做好全市物业服务行业专项整治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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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2010-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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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17日,市房产管理局印发了《关于开展物业服务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并房物[2009]33号),决定在全市物业服务行业开展为期八个月的物业服务行业专项整治工作。这是我局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落实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暨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党风廉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化解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之间矛盾,提升行业服务水平的有效途径。此次专项整治范围之广、规模之大、时间之长、要求之严、规格之高,前所未有。由市房产管理局牵头,各城区房产管理部门和街道办事处配合。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双娥为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霍泽民,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玉厚,党组成员、副调研员赵义为副组长,局属相关处室和六城区房产管理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物业处),具体负责检查、指导、督促全市物业服务行业专项整治工作,为整个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在前期工作中,市房产管理局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对全市物业企业管理物业面积、小区进行了调查摸底,并结合行业系统实际明确了整治的重点、工作目标。同时,积极发挥城区房管部门和街办作用,对企业自查自纠的报告和管理项目进行检查并提出意见,有力于推动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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