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管理处
一、办事程序
1.直管公房拆迁工作程序 拆迁单位提供有关计划、规划、用地、建设许可证→对所拆迁范围内直管公房进行摸底登记汇总→签订拆迁房屋协议书。 2.移交与接管工作程序 移交单位领取移交房屋登记表格及移交资料索引目录→移交单位填好移交表格并按索引目录准备好资料→预约移交、验收、接管时间→现场进行资料移交和房屋验收移交→签订移交、接管协议书。 3.公房出售工作程序 向所在房管所领取、填写购房申请表→申请表交房管所审核、公司复核→符合出售条件的,房管所计算好售房款→局房管处对售房款审核无误后,由房管所与购房户签订售房合同→按规定的时间办理交购房手续→购房者持购房合同、交款发票,办理交易、产权等手续。 4.维修程序 根据全年资金情况,给各公司(处)分配计划,各公司(处)根据下达计划编制季度计划及项目报局审批→局里将根据项目及季度计划,实地勘察,拨付预付款,待项目完工后进行验收报结算→局根据审核后的结算拨付结算款。 5.鉴定程序 产权单位首先提出鉴定申请→房管处审核→实地勘察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出具鉴定报告
二、办事结果,责任追究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法律责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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